事项名称:省级财政票据代开
实施主体:安徽省财政厅
咨询电话:0551-62999759
监督电话:0551-68150531
办理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509号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1号办事大厅综合窗口
预约方式:预约电话(0551-62999759)
受理条件:财政票据用量少的社会组织实行省非税局代开票,其他社会组织一律通过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自行开票。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携带规定材料向省财政厅申请办理开票业务。 2.受理:省财政厅受理。 3.办理:经办人员核实后,对符合相关票据使用范围的收费,给予立即办理。
常见问题:
1、问:办理代开《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需要携带什么材料?
答:需要携带相关的文件和开票申请。
2、问:可否现场领取票据进行代开?
答:可以自行携带本单位库存票据或现场领取。
3、问:如果不会使用开票系统怎么办?
答:窗口工作人员根据需要对单位会计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和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