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准予倪天等7人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的决定

安徽会计
2025-06-13

皖注协〔2025〕52号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经审查,倪天等7人符合注册条件,现决定准予其注册为注册会计师。名单如下:

1.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 倪天

2.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 杨超

3.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 刘洋

4.安徽国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毕明霞 费钦明

5.安徽悦恒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贾慧萍

6.安徽谯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张泽祥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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