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有关单位:
2025年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首部会计法颁布40周年、新修改会计法施行1周年。根据《财政部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的通知》(财会〔2025〕11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全省会计知识大赛的通知》精神,定于6-7月举办合肥市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以及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以赛促学、以学促干,宣传会计改革发展成果,普及财会法律法规知识,营造弘扬会计文化、知法懂法守法、坚守职业道德的良好氛围,推动培养一支政治坚定、道德优良、业务精湛的高素质复合型会计人才队伍,进一步赋能合肥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比赛内容和参赛人员
(一)比赛内容
比赛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和财会知识。政治理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党章党规等为主;财会知识以新修改会计法及财会监督、会计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主,兼顾财政会计前沿热点、会计改革发展历程等其他相关知识。
(二)参赛人员
参赛人员为合肥市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财会人员及注册会计师行业从业人员。具体包括:从事财会工作的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财会教学人员、财会科研人员、财会专业学生以及与财会工作相关的其他人员等。驻肥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代理记账机构等若参加上级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组织的全国、全省大赛选拔,也可同时报名参加我市大赛,但其参赛选手不得重复。
三、参赛流程
(一) 网络答题
网络答题面向全市全体会计相关人员,参赛人员登录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专栏等官方网站,点击链接或微信扫码注册答题。
题型为客观题,答题分练习卷和测试卷。练习卷不限次数,测试卷每人可答题5次,系统选取测试卷最高分作为网络答题最终成绩。最终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方可纳入市级初赛筛选范围。
(二)市级初赛
采取笔试形式,根据网络答题情况确定初赛人选,原则上不少于50人,参加全省统一的集中线上笔试,笔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结合初赛结果等选拔成绩优异者4名,组建合肥市代表队角逐更高荣誉。
四、奖励设置
(一)网络答题阶段
网络答题阶段,结合最终成绩,全省按不超过1%、3%、6%的比例分别颁发菁英奖、优秀奖和潜力奖网络电子证书。
网络答题阶段,最终成绩在90分~100分的会计人员,视同完成202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60学分;成绩在80分~89分的会计人员,视同完成202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30学分。适时抽取若干名网络答题幸运奖,获得会计类考试免费网络培训课程等奖励。
(二)市级初赛阶段
入选合肥市初赛人员,按照个人笔试成绩排名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25名,颁发相应证书,可优先安排参加会计人才等相关培训。入选合肥市代表队人员,其参加市高端会计人才选拔时作为加分因素,优先推荐全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
五、总体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各县(市)区、开发区,各单位要切实提高站位,充分认识会计知识大赛的重要意义,将举办大赛作为贯彻实施新修改会计法、提升财会监督效能、推动会计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公平公正做好组织工作,推动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二是宣传发动,扩大影响。各县(市)区、开发区,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大赛活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学知识、比技能、争先进”的浓厚氛围,有效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增强普法教育效果,推动提升财会管理水平。
三是严守纪律,务实高效。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借大赛名义收费、搭车收费或开展任何营利活动。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节俭办赛、务实高效”原则,严格落实财经纪律、预算管理等各项要求。
附件: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举办安徽省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