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注协〔2025〕74号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注销段大才执业
注册会计师注册的决定
段大才(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编号341100830030):
根据举报,省注协对安徽世诚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世诚所”)进行了实地检查。检查发现:注册会计师段大才在世诚所执业期间,长期未从事审计业务,且允许世诚所以其名义出具审计报告。
鉴于你本人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第二十条第二项的规定,现决定注销你的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并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请你在本决定生效后立即交回注册会计师证书。
如对此决定有异议,可以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安徽省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者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注销注册后,可依据有关规定申请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