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

滁州会计
2025-09-24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苏滁园区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市属有关企业:

为推进我市高层次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滁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安徽省财政厅修订后的《安徽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转发,请遵照执行。



滁州市财政局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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