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苏滁园区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市属有关企业:
现将《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正高级和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财会〔2025〕109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按属地原则逐级申报
1、县(市、区)属单位、无主管部门的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新业态,请在系统中选择所属县(市、区)财政部门申报。
2、市属事业单位和市属企业请在系统中手动选择主管部门申报,由主管部门提交市财政部门。
二、审核时间要求
1、县(市、区)财政局请于2025年11月16日前完成在线审核。
2、市属主管部门请于2025年11月16日前完成在线审核。
三、各县(市、区)财政局咨询电话:
滁州市财政局会计科 0550-3216511、3216510
琅琊区财政局会计股 0550-3023351
南谯区财政局会计股 0550-3919139
天长市财政局会计股 0550-7770531
明光市财政局会计股 0550-8151965
定远县财政局会计股 0550-4022609
凤阳县财政局会计股 0550-6720137
全椒县财政局会计股 0550-5011221
来安县财政局会计股 0550-5613551
滁州市财政局
2025年10月15日